“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2年[拿走300多万现金”,官方再通报

  更新时间:2026-01-21 17:32   来源:牛马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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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12月25日德馨餐饮公司反映学校相关人员拿走15%的餐费抽成属于违规收取

<p class="otitle"> (原标题:“(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2年拿走300多万现金”,官方再通报) </p> <p>据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消息,针对网上反映淮阳人民中学“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2年拿走300余万现金”问题,周口市淮阳区于2025年12月26日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p> <p>经查,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淮阳人民中学系淮阳中学初中部,2022年8月,经淮阳中学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淮阳人民中学与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馨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某约定,将学生就餐收费方式定为包餐制,每日20元,其中17元归德馨公司、3元返归学校。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德馨公司分6次返归淮阳人民中学现金共计410.565万元。淮阳人民中学将其中的387.1327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补助、期中期末考试绩效等,14.7323万元用于学校维修下水道、购买洁具用品,8万元被淮阳人民中学餐厅管理人员石鹏非法占为己有,剩余0.7万元暂存淮阳人民中学校长刘喜典个人银行账户。</p> <p>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管理权限,纪委监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分别对相关责任单位和14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责令淮阳人民中学将违规收取的410.565万元如数退还给学生。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淮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范恒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韩玉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分管淮阳中学)王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时任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分管安全教育办公室工作)黄文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安全教育办公室主任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淮阳人民中学校长刘喜典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提议并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乱收费的时任淮阳中学党总支书记白子兴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参加会议研究决定乱收费并表态同意的时任淮阳中学校长徐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参加会议研究决定乱收费并表态同意的时任淮阳中学副校长魏泰来、党辉、李伟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淮阳中学工会主席(分管后勤工作)孙训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淮阳人民中学后勤人员王家宣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淮阳人民中学餐厅管理人员石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p> <p>淮阳区委、区政府对淮阳人民中学发生的乱收费问题深感自责,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诚恳道歉。目前,我区正以案为鉴,全面排查相关问题,坚决筑牢教育保障防线。</p> <p><b>此前通报:</b></p> <p>2025年12月26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p> <p>针对媒体报道“淮阳人民中学食堂承包方举报校领导”一事,淮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体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尽快查清事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p> <p><b>新京报此前报道:</b></p> <p><b>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两年拿走三百余万现金,校方:给老师发津贴</b></p> <p>12月24日,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马蕤向新京报记者反映,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周口市淮阳人民中学(淮阳中学初中部)后勤负责人在校领导的指示下,以收取“管理费”为由,数次从学生缴纳的全部餐费中拿走15%的返点,共计330余万元。</p> <p>25日,淮阳中学负责人称,15%的餐费抽成,系违规收取,钱款被用于给老师发津贴,目前市、区两级纪检部门已开展调查,待查实详情后,学校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马蕤此前已实名举报此事,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处理结果会告知举报人。</p> <p>举报:学校涨了承包费,两年提走330余万餐费</p> <p>2021年9月,德馨餐饮公司与淮阳中学签订《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合同》,承包了该校初中部“淮阳人民中学”的食堂,保障全校师生的早、中、晚三餐供应。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3年,每年需向学校缴纳营业额的4.5%,作为经营管理费。</p> <p>马蕤称,当年9月至次年6月的整个学年内,学生交的餐费都是由校方扣除4.5%的管理费后转账给她。但2022年9月份开学后,她接到校领导的通知,管理费要涨至15%,“不愿意交,就走人”。</p> <p>“校方说话态度强硬。”马蕤称,他们作为一个服务企业,且前期投入成本较大,面对高出合同约定3倍的抽成,也只能服从。自那之后,淮阳中学派驻初中部的后勤部主任石某,会把核算后的餐费全部打给她,再由她取现,将其中的15%返还给石某。</p> <p>马蕤与石某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2023年5月,石某将打印在A4纸上的餐费核算单拍照发给马蕤称“明天就取我用红笔画着的那个数”。</p> <p>核算单显示,4月份,学校七、八两个年级2300余名学生用餐24天,共计餐费112万余元。而下半张手写部分,则列出了112万元餐费中,应收取的管理费以及此前未付的金额,“总计:673663.9元”被使用红笔圈中。</p> <p>马蕤称,她事后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她从银行调取的银行流水确认,两年内她至少5次取现330余万,交给石某及其指定的人。</p> <p>“前2次取的现金直接交给了石某,后面3次取现,石某带着另一名男子,钱没有出银行柜台,直接就存入了该男子的个人账户内。”马蕤说。</p> <p>马蕤介绍,淮阳人民中学采取的是全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在校生约3000人,学校按照每人每天20元向家长收取餐费,他们也是按照20元3餐的标准出餐。</p> <p>相关资料显示,淮阳人民中学作为淮阳中学的初中部,其人员、编制、经费均由淮阳中学统一管理。</p> <p>校方称钱用于发放津贴,纪委已介入调查</p> <p>学校收取15%的餐费是否合理?管理费为何先全部打给餐饮公司又要求现金返还?钱最终被用于何处?</p> <p>12月24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淮阳人民中学后勤部负责人石某,对方表示不便通过电话接受采访。</p> <p>25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时任淮阳中学党委书记的白某兴,对方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记者尝试发送短信联系,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p> <p>2022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10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收取伙食费的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所收取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成本开支。</p> <p>12月25日,淮阳中学现任党委书记徐良回应新京报称,2022年9月份之前,学校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德馨餐饮公司营业额的4.5%作为管理费,但9月份后,教育部等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就取消了“经理管理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p> <p>徐良称,德馨餐饮公司反映学校相关人员拿走15%的餐费抽成属于违规收取,经他了解,这笔钱被用于发放老师津贴。目前,市、区两级纪委已介入,学校也在配合调查。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相关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p> <p>来源 淮阳区联合调查组 新京报此前报道</p> <p>值班编辑 古丽</p>

编辑:蒋思羽